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以“池之王”商标做质押贷款

酒推厂网|2011-06-15 09:54:00

  日前,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以“池之王”商标做质押,向朝阳银行贷款3000万元的申请获批,款项已划拨至天池葡萄酒公司帐户。这是辽宁省第一笔独立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天池公司和朝阳银行也因此开创了辽宁省以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先河。
  2010年底,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拓宽融资渠道,辽宁省工商局会同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办法》。朝阳市工商局以此为契机,与朝阳市龙城区工商局两级商标部门共同携手,促成了朝阳银行和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以商标专用权为质押贷款。

  辽宁转摘于中国葡萄酒信息网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位于朝阳市龙城现代农业园区,于2005年11月由朝阳市政府从吉林省招商引资而正式成立,企业产品有“池之王”系列产品60余个,所拥有的“池之王”商标于2000年注册,2002年被评为吉林省著名商标,现正在争创全国驰名商标。2010年4月,经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池之王”商标进行品牌价值评估,评估价值定为15966.17万元。

  辽宁省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池之王”商标质押贷款事例,对推动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的注册商标企业充分发挥商标无形资产的价值作用,拓宽融资渠道,有着很强的示范意义。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酒推厂网”的所有文章,均为酒推厂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文章,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文章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酒推厂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酒推厂网)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相关文章

网站也是有底线的